各單位:
根據上海市教衛工作黨委、市教委、市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有關通知【滬教衛黨(2017)337號】要求🧜🏿♀️,為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》(中發〔2016〕31 號)的精神,著力培養和造就一批黨建工作🔛、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幹人才🥷🏻,形成一批高質量的黨建🧬、宣傳思想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成果📡,不斷提高黨建🛡、宣傳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學化水平, 現就做好2017 年度“陽光計劃”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😼:
一、項目分類
“陽光計劃”分為黨建工作類、黨風廉政(含政風行風)建設類、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✊🏿、思想政治理論課類👩👩👧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五大類。每人一次性資助項目經費人民幣3萬元。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8個月。
二❤️、“陽光計劃”項目的申報人選應具備以下條件
(一)黨建工作類
1.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黨建工作的幹部;
2.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👩🍳,年齡在45周歲以下;
3.具有良好的黨建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,黨建工作業績突出,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。
(二)黨風廉政(含政風行風)建設類
1.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專兼職幹部🏄♀️,在編在崗從事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的幹部,參加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研究機構🏇🏿、從事黨風廉政建設理論研究的幹部♠️、教師;
2.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,年齡在45周歲以下;
3.在理論研究🏫、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,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♞,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🏋️。
(三)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
1.全市高等學校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相關部門在編在崗的幹部☞、教師;
2.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🧘🏽,年齡在45周歲以下;
3.具有良好的宣傳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👌🏻,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業績突出,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。
(四)思想政治理論課類
1.全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思想政治理論課專任教師🏋🏿♂️;
2.具有博士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♙,年齡在40周歲以下😮,從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滿三年🤽🏻♀️;
3.具有良好的教學科研能力及發展潛力,工作業績突出🤼♂️,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。
(五)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
1.全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師,包括專職輔導員、院(系)分管及從事學生工作的黨政幹部和共青團幹部;
2.具備博士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,年齡在40周歲以下🐟,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四年;
3.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論研究👨🏼🦰、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👨🏼🚀👩🏽🎤,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,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。
註:申報者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😤:2017年1月1日。如40周歲以下指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。
三🙎🏼♂️、其他註意事項
1.申請書可從上海教育網站(www.shmec.gov.cn)下載📠。也可在本通知後面的附件中直接下載。申請書請用計算機填寫後,用A4紙打印、復印♉️,在左側裝訂。
2.市教衛工作黨委、市教委和市教育發展基金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,首輪篩選采用書面評審方式✤,對入圍候選人采用會議評審方式🥣。會議評審中,項目申請者本人需進行陳述和答辯,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。答辯日期初定為2018 年1 月中旬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。
3.“陽光計劃”項目實行限額申報🙍🏻,每校每類限報一人。
四、申報時間及途徑
“陽光計劃”實行按類申報,黨建工作類向學校黨委組織部申報(聯系人: 仝夏蕾、童愈亮 62232253,郵箱👮🏽♂️:zzb@admin.ecnu.edu.cn)🤺;黨風廉政(含政風行風)建設類向紀委監察處申報(聯系人:盧蓓蓉 62232205🧎♀️,郵箱👩🏿💻:brlu@admin.ecnu.edu.cn );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和思想政治理論課類向黨委宣傳部申報(聯系人: 李小玲👳🏿、夏建國 54345460,郵箱:xlli@chem.ecnu.edu.cn);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向杏悦2黨委申報(聯系人:李燕 62232432🤰🚴🏼,郵箱🚃🍾:yli@psy.ecnu.edu.cn)🚪。
請各單位根據相關要求組織推薦相關人員積極申報🧦𓀔,填妥“陽光計劃”項目申請書,於12月15日(星期五)前將電子版發送至相應部門的指定郵箱,紙質版申請書一式7份報送相應部門,過期報送不予受理👩🏻🎓。
黨委組織部
紀委監察處
黨委宣傳部
學生工作黨委
2017年12月4日